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管理要求,规范做好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工作,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基础教育,根据《定西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定西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的通知》(定市教发〔2024〕5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深化落实县委、县政府“1664”总体部署和实践路径,不断提高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努力破解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优化资源配置,确保实现阳光招生,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全县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行“市级协调指导,县(区)为主管理”的体制,由县教育局制定《2024年渭源县义务教育及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各学校、幼儿园拟定《招生简章》,确保我县所有适龄儿童全部接受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 (二)坚持划片招生。义务教育、学前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严格按“划片招生、免试入学”原则,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周边生源、交通状况、家庭住址及户口等因素,为每所公办学校、幼儿园科学划定片区范围,确保适龄儿童免试相对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三)坚持全纳平等。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强化政府法定责任,依法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的权利,凡适龄儿童,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校(入园)。各学校招生时重点关注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随迁子女等的入学情况。 (四)坚持公正公开。各学校对《招生简章》中的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招生结果、咨询渠道等向社会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学校要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五)坚持公民同招。坚持公办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公平发展原则,民办学校(幼儿园)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我县公办学校(幼儿园)同步报名、同步开展招生、同步注册学籍。采取家长自愿原则,由所在学区负责审核招生宣传资料、招生时间、招生班额、收费标准、入园年龄等。对于虚假宣传,不按招生规定招生的民办幼儿园,教育局将取消招生资格。 三、招生对象 (一)学前阶段。各幼儿园片区内户籍以及符合政策要求年满三周岁(2021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园的适龄儿童。 (二)小学阶段。各小学片区内户籍以及符合政策要求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三)初中阶段。凡2024届我县小学毕业生、在外地就读需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本县户籍小学毕业生、符合政策要求的非本县户籍工作随从(务工随迁、经商)子女小学毕业生,均可免试升入我县的对口初中学校。 (四)户籍要求。片区内适龄儿童户籍必须是2024年1月1日后无变动的。 四、片区划分 (一)县城区片区划分 县城区划片范围详见县城区各学段划片分区示意图。 1.学前教育阶段 (1)县幼儿园。渭河以北,经旧同启中学路至西一路以东,渭水华庭小区(不含渭水华庭)以东;上关坪以南,广电局家属楼与渭水天华小区幸福里分界线起,沿北环路幸福里路段,经中街路至渭河以西的县城区规划范围区域。包含的主要小区和居民家属楼有:渭水家园、国税局家属楼、地税家属楼、电力公司新家属楼、公路段家属楼、县乡站家属楼、自来水公司家属楼、城建局家属楼、法院家属楼、渭宝雅居、公安局家属楼、教委家属楼、司法局家属楼、种子公司家属楼、畜牧局家属楼、纸箱厂家属楼、商业街小区、农机厂家属楼、众智家园、颐榭园、庆坪路小区、平桥路小区、粮贸A栋、粮贸D栋、粮食局家属楼、粮管所家属楼、三角市场、建筑公司家属楼、万家福、五金公司家属楼、工商局家属楼、电影院家属楼、渭宝雅苑、百货公司家属楼、商业局家属楼、3号廉租房、广电局家属楼等。 (2)县第二幼儿园。渭河以北,学府路以东,首阳路以南,渭河北岸里仁路以西的区域。沿灞陵桥路以南,铁路桥以西,西三路以东,清源路以北的县城区规划范围区域。包含的主要小区和居民家属楼有:西美国际、锦城外滩、渭宝润苑、药材市场、福德家园等。 (3)县第三幼儿园。老君山以北,平桥路以西,渭河以南,特教学校以东的县城区规划范围区域。包含的主要小区和居民家属楼有:金房公馆、渭河新城、雍和府(平桥路以西部分)等。 (4)县第四幼儿园。渭河以北,中街路以东,经北环路幸福里段至广电局家属楼与渭水天华小区幸福里分界线以东;渭河以北,学府路以西,经首阳路,沿一中路以东,经北环路至长城路交叉口,沿310国道以西;上关坪以南的县城区规划范围区域。包含的主要小区和居民家属楼有:兴陇智苑、邮电局家属楼(移动公司院内)、印刷厂小区、旧农业局家属楼、二轻公司家属楼、供销社家属楼、农行家属楼、宏园小区、人行家属楼、旧铁器社家属楼、新华书店家属楼、旧工行家属楼、瑞德丽家属楼、旧检察院家属楼、新邮政家属楼(邮政局院内)、信用社家属楼、县委家属楼、县政府家属楼、世荣晖东苑、旧县医院家属楼、一中家属楼、观山悦、书香里、清源学区家属楼、瑞华家园小区、民政局家属楼、医药公司家属楼、新街路小区、花园小区、幸福里、农机局家属楼、蔚未来、天华一期等。 (5)县第五幼儿园。渭河以北,高家堡以东,上关坪以南,渭水华庭小区与3号廉租房通道,沿西一路、旧同启中学路至渭河交叉口以西的县城区规划范围区域。包含的主要小区和居民家属楼有:渭水华庭、金源小区、渭宝嘉园、昌林小区、新兴宾馆、旧电力公司家属楼、野狼河湾等。 (6)县第七幼儿园。中医院路以西,首阳路以北,沿一中路经北环路至长城路交叉口,310国道以东的县城区规划范围区域。包含的主要小区和居民家属楼有:渭锦佳苑、禹河金湾、渭水景园、渭水人家等。 (7)县第八幼儿园。渭河以北,沿灞陵桥路、里仁路、中医院路以东的区域。渭河以南,铁路桥以东的县城区规划范围区域。包含的主要小区和居民家属楼有:建材市场等。 (8)县第九幼儿园。老君山以北,平桥路以东,渭河以南,西三路至清源路交叉口,沿清源路至铁路桥以西的县城区规划范围区域。包含的主要小区和居民家属楼有:雍和府(平桥路以东部分)、地毯厂家属楼、渭水润园、昕陇家苑、润园华府等。 2.小学教育阶段 (1)清源一小。老君山以北,特教学校以东,渭河以南,学府路南段以西,经清源路至西三路交叉口(药材市场口公交站)向南延伸至老君山以西的区域。渭河以北,沿公路段家属楼旁巷道、庆坪路以东,北环路以南,沿平桥路以西,经首阳路以南至君山路以西的县城区规划范围区域。包含的主要小区和居民家属楼有:金房公馆、渭河新城、雍和府、地毯厂家属楼、渭水润园、昕陇家苑、公路段家属楼、县乡站家属楼、颐榭园、庆坪路小区、众智家园、平桥路小区、粮贸A栋、粮贸D栋、粮食局家属楼、粮管所家属楼、三角市场、建筑公司家属楼、兴陇智苑、邮电局家属楼(移动公司院内)、印刷厂小区等。 (2)清源二小。首阳路以北,平桥路以东,北环路以南,一中操场路以西的县城区规划范围区域。包含的主要小区和居民家属楼有:万家福、五金公司家属楼、工商局家属楼、电影院家属楼、渭宝雅苑、百货公司家属楼、商业局家属楼、旧铁器社家属楼、新华书店家属楼、旧工行家属楼、瑞德丽家属楼、旧检察院家属楼、新邮政家属楼(邮政局院内)、信用社家属楼、县委家属楼、县政府家属楼、世荣晖东苑、旧县医院家属楼、清源学区家属楼、瑞华家园小区、民政局家属楼、医药公司家属楼、新街路小区、花园小区等。 (3)清源三小。渭河以北,君山路以东,经首阳路,沿一中操场路以东;北环路以南,经禹河东路北段,沿龙亭学校门前路、关中路以南;沿渭河,经里仁路、中医院路以西的县城区规划范围区域。包含的主要小区和居民家属楼有:旧农业局家属楼、二轻公司家属楼、供销社家属楼、农行家属楼、宏园小区、人行家属楼、西美国际、锦城外滩、一中家属楼、观山悦、书香里、渭锦佳苑、禹河金湾、渭水人家等。 (4)中心实验小学。渭河以北,高家堡以东,上关坪以南,沿广电局家属楼与渭水天华小区幸福里分界线,经北环路,沿庆坪路、公路段旁巷道向南至渭河以西的县城区规划范围区域。包含的主要小区和居民家属楼有:野狼河湾、新兴宾馆、旧电力公司家属楼、渭水家园、国税局家属楼、地税家属楼、电力公司新家属楼、金源小区、渭宝嘉园、昌林小区、自来水公司家属楼、城建局家属楼、法院家属楼、渭宝雅居、公安局家属楼、教委家属楼、司法局家属楼、种子公司家属楼、畜牧局家属楼、纸箱厂家属楼、商业街小区、农机厂家属楼、众智家园(庆坪路西区部分)、渭水华庭、3号廉租房、广电局家属楼等。 (5)龙亭学校小学部。广电局家属楼与渭水天华小区幸福里分界线以东,北环路以北,沿禹河东路北段,经龙亭学校门前路至关中路以西(含县七幼)的县城区规划范围区域。包含的主要小区和居民家属楼有:幸福里、农机局家属楼、蔚未来、天华一期、渭水景园等。 (6)龙亭学校分校小学部。渭河以南,学府路以东,经清源路至西三路交叉口(药材市场口公交站)向南延伸至老君山以东的区域。渭河以北,沿里仁路、中医院路以东的县城区规划范围区域。包含的主要小区和居民家属楼有:润园华府、福德家园、渭宝润苑、药材市场、建材市场等。 3.初中教育阶段 (1)清源中学。首阳路以北,高家堡以东,上关坪以南,广电局家属楼与渭水天华小区幸福里分界线,经北环路向西,沿庆坪路以西的县城区规划范围区域。包含的主要小区和居民家属楼有:昌林小区、金源小区、渭宝嘉园、自来水公司家属楼、城建局家属楼、法院家属楼、渭宝雅居、公安局家属楼、教委家属楼、司法局家属楼、种子公司家属楼、畜牧局家属楼、纸箱厂家属楼、商业街小区、农机厂家属楼、众智家园(庆坪路西区部分)、渭水华庭、3号廉租房、广电局家属楼等。 (2)清源中学分校。老君山以北,特教学校以东,首阳路以南,经庆坪路,沿北环路广电局家属楼和幸福里段,经中街路北段,沿新街路、君山路至渭河观景桥,沿渭河南路、学府路、清源路至西三路交叉口(药材市场口公交站)向南延伸至老君山以西的县城区规划范围区域。包含的主要小区和居民家属楼有:金房公馆、渭河新城、雍和府、地毯厂家属楼、渭水润园、昕陇家苑、野狼河湾、新兴宾馆、旧电力公司家属楼、渭水家园、国税局家属楼、地税家属楼、电力公司新家属楼、公路段家属楼、县乡站家属楼、颐榭园、庆坪路小区、众智家园(庆坪路东区部分)、平桥路小区、粮贸A栋、粮贸D栋、粮食局家属楼、粮管所家属楼、三角市场、建筑公司家属楼、万家福、五金公司家属楼、工商局家属楼、电影院家属楼、渭宝雅苑、百货公司家属楼、商业局家属楼、兴陇智苑、邮电局家属楼(移动公司院内)、印刷厂小区、旧铁器社家属楼、新华书店家属楼、旧工行家属楼、瑞德丽家属楼、旧检察院家属楼、新邮政家属楼(邮政局院内)、信用社家属楼等。 (3)龙亭学校初中部。广电局家属楼与渭水天华小区幸福里分界线以东,沿北环路、中街路、新街路,经一中操场路北段,沿北环路至禹河东路交叉口,经禹河东路北段,沿龙亭学校门前路、关中路以西(含县七幼)的县城区规划范围区域。包含的主要小区和居民家属楼有:清源学区家属楼、瑞华家园小区、民政局家属楼、医药公司家属楼、新街路小区、花园小区、幸福里、农机局家属楼、蔚未来、天华一期、渭水景园等。 (4)龙亭学校分校初中部。渭河以南,学府路以东,沿清源路至西三路交叉口(药材市场口公交站)向南延伸至老君山以东的区域。渭河以北,沿君山路,经新街路,沿一中操场路北段,沿北环路至禹河东路交叉口,经禹河东路北段,沿龙亭学校门前路至关中路以东的县城区规划范围区域。包含的主要小区和居民家属楼有:润园华府、福德家园、渭宝润苑、药材市场、旧农业局家属楼、二轻公司家属楼、供销社家属楼、农行家属楼、宏园小区、人行家属楼、西美国际、锦城外滩、县委家属楼、县政府家属楼、世荣晖东苑、旧县医院家属楼、一中家属楼、观山悦、书香里、渭锦佳苑、禹河金湾、渭水人家、建材市场等。 (二)会川、莲峰镇划片安排 1.会川镇 (1)初中阶段。以西大街为界划分。渭源二中初中部招收西大街以南居住的会川户籍的西关、文峰、官堡及会川学区其他学校六年级毕业生;会川中学招收西大街以北居住的会川户籍的西关、文峰、官堡及会川学区其他学校六年级毕业生;周边其他乡镇转入的学生全部转入会川中学。 (2)镇区3所小学。按照旧派出所巷道和磨渠沿及新的316国道为界划分。西关小学招收旧派出所以南且磨渠沿以西的学生以及部分南沟、部分上集、新城的学生;文峰小学招收212国道以东、磨渠沿、三幼附近小区、杨庄、河里庄、部分王家咀的学生;官堡小学招收会川镇其他区域学生及外乡镇转入的学生。 (3)村级小学。按照“片区内入学”的原则进行招生。 (4)镇区幼儿园。参照小学划片进行招生。官堡小学片区内的学龄幼儿划入会川镇幼儿园;西关小学片区内的学龄幼儿划入会川镇第二幼儿园;文峰小学片区内的学龄幼儿划入会川镇第三幼儿园。 2.莲峰镇 2024年莲峰镇区按照“出行方便,相对就近”的原则,由莲峰学区根据本方案仔细研判分析辖区内就学情况,划分符合莲峰镇区实际情况的片区。在第四高中开设七年级,招收2个班;在莲峰中学开设一年级,招收2个班。将现有莲峰一小、莲峰二小的二、三年级各分流1个班到莲峰中学就读。莲峰镇第一幼儿园和莲峰镇第二幼儿园按照距离学校相对较近原则划片招生。 (三)其他乡镇。由各相关学区根据本方案仔细研判分析辖区内就学情况,划分符合各自辖区内实际情况的片区。 五、招生程序 (一)报名流程 1.网络报名。监护人关注各学校发布的招生公告,登录渭源县招生报名系统,按时录入学生报名信息,上传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选择拟入学学校,提交报名信息。 2.网络初审。学校对学生网络登记信息及相关资料进行网上审核,审核结果通过报名系统及时反馈监护人,监护人要及时关注报名系统中学校审核结果。网络审核通过的,监护人根据通知按时到学校指定窗口进行现场审核;网络审核未通过的,及时修改报名信息,根据各学校空缺学位和招生批次(顺序),按时提交报名信息。 3.现场复审。学校向监护人通过招生系统确认初审信息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地点提交资料进行现场审核。监护人根据通知,持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限内到学校指定窗口进行现场资料审核和认定。现场审核通过的,学校对该生进行网上录取并通知学生按时报到注册;现场审核未通过的,学校不得对该生进行录取,监护人须持相关材料到县教育局招考办进行登记。 4.注册入学。适龄儿童根据学校现场审核结果按时报名注册,办理入学登记和学籍注册手续。未及时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的按自动放弃入学机会对待。 (二)报名条件 各学校(幼儿园)须结合各自实际情况选择以下招生条件并确认招生顺序,依次审核证件: A类:有房有户的适龄儿童。确定在划定的招生片区内有常住户籍及固定住所(房产)或购买商品房的,且符合入学(入园)条件的适龄儿童,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固定住所居住证明。 B类:有房无户的适龄儿童。户籍不在片区范围内,但在片区内有固定住所(房产)或购买商品房的,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固定住所居住证明。 C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员工工作随从适龄儿童。在确定的招生片区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子女,需提供家长工作调动(分配)文件、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相关学校(幼儿园)按片区内学生接收。 D类: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根据《司法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安机关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司办通〔2020〕32号)《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甘肃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规定的通知》(政联〔2012〕84号)《甘肃省应急管理厅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规定的通知》(甘应急人事〔2019〕41号)《定西市教育系统支持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区学校建设及学生入学(园)工作实施细则》(定教计函〔2023〕1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对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子女由县教育局根据家长意愿统筹安排学校,各学校(幼儿园)无条件接收。需提供的相关材料由县公安局、人武部、消防救援队于当年7月15日前以正式函件提交县教育局。县教育局不单独接纳其他任何单位的函件和个人申请。 E类:多子女家庭适龄儿童。多子女家庭中已有适龄儿童在某校就读的,为方便家长接送,经该校核实后视学位情况予以优先解决。 F类:无户无房的适龄儿童。各乡镇申请转入或新入学的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和学前教育阶段的学生(包括外省、外市、外县户籍的随迁子女),愿转尽转、愿报尽报。无固定住所(租房或已购房但工程尚未完工交付)的初中阶段学生:清源中学接收七至九年级,清源中学分校接收七年级,龙亭学校分校接收七、八年级;无固定住所的小学阶段学生:实验小学接收二至六年级、第三小学接收二至六年级、龙亭学校分校小学部接收一至六年级;无固定住所的学前教育阶段幼儿:第八幼儿园和第九幼儿园接收。需提供营业执照、务工证明、购房或租房合同。各转入学校按空余学位进行接收,学位已满无法转入时,由教育局统一调配。 申请转学学生于7月2日—15日前到县教育局招考办或意向转入学校登记信息,待所有转学信息汇总后于7月20日前由县教育局向各学校下发转学名单。 G类:对于个别特殊困难情况的学生(孤儿、家庭重大伤亡变故等),因监护人在相应片区,先由乡镇、村社出具证明,加盖公章并由教育局调查核实后按监护人的申请统筹安排学校,各学校(幼儿园)无条件接收。 (三)招生顺序 县城区片区内学生注册、报名审核时间详见各学校(幼儿园)发布的招生公告。学校按顺序对各类儿童进行审核录取,并根据落户时间、购房时间等因素对各类别儿童进行排序,完成上一类别录取后方可开始下一类别录取。如因学位限制,无法将某一类别儿童全部录取,则按排序情况依次录取。申请转入县城区学校的学生,如因学校学位已满而无法接收的,县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原则进行调配。 六、注册登记 我县户籍适龄儿童仍采用“网上入学申请、现场审核、自主录取”+“调配入学”的办法,新生首次报名全部在网上平台进行,注册报名流程详见各学校、幼儿园公告。 幼儿园新生招收网址:https://www.gscjc.cn/wybm/yey(系统开启时间:7月10日—15日) 小学新生招收网址:https://www.gscjc.cn/wybm/xx(系统开启时间:7月12日—15日) 初中新生招收网址:https://www.gscjc.cn/wybm/cz(系统开启时间:7月14日—15日) 七、工作要求 (一)制定招生方案。各学区、学校、幼儿园根据本方案制定详细具体的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及招生简章,上报县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规范招生程序。各学区、学校、幼儿园不得超规定范围和规定班额招生。优先招收片区内学生,严格做好资格审查工作,不得擅自违规招生,对于正式招收注册的新生名单于7月20日前报县教育局审批后进行编班,组织开学报名。 (三)坚持均衡编班。各学区、学校、幼儿园要统筹做好学校招生工作,不得编实验班、重点班、特长班,要均衡编班,坚决杜绝产生新的大班额。 (四)做好咨询服务。各学区、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招生工作,确定接待咨询人员,设置招生咨询处。在报名前要制定报名实施方案,对于有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要提前制定预案,及时妥善处理。在报名过程中,各有关幼儿园、学区要严格审查学生户口簿、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规范收费行为。任何学校不得借招生之机,以任何名目收取政策规定项目和标准以外的任何费用。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零”收费。 (六)加强政策宣传。各学校要大力推进“阳光招生”,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及时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问题,实现阳光招生。 投诉举报电话: 县教育局招考办:0932-4136119 县教育局办公室:0932-4132977 渭源县教育局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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