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大适龄儿童家长: 根据渭源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24年渭源县义务教育及学前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渭教发〔2024〕363号)精神,规范做好我园阳光招生工作,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经园务会会议讨论,教师大会通过,制定本招生简章。 渭源县幼儿园始建于1982年,是一所全日制公办幼儿园。1994年第一次整体搬迁至渭源县首阳路3号,2014年10月整体搬迁至渭源县清源镇新城社区党校路14号,2017年8月晋升为甘肃省示范性幼儿园,占地面积9204.6平方米,建筑面积5143.21平方米。现有教职工63人,其中高级教师10人,一级教师33人(保健医生1人,专职保安1人),二级教师20人,专任教师合格率为100%。幼儿园以“快乐永驻童年”为办园宗旨;以“源自童心,行致远方”为办园理念;以“让教育回归本真,让幼儿回归自然”为办园目标,注重幼儿素质教育。园所设备一流,环境优美,各种功能室齐全,用“爱心、耐心、责任心”为幼儿营造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深化落实县委、县政府“1664”总体部署和实践路径,不断提高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努力破解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优化资源配置,确保实现阳光招生,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 (二)坚持划片招生。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周边生源、交通状况、家庭住址及户口等因素,确保适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三)坚持全纳平等。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强化政府法定责任,依法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 (四)坚持公正公开。我园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招生结果、咨询渠道等向社会全面公开,确保规范招生行为,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坚持标班招生。按照标准班额招生,不产生大班额。 三、招生计划 1.招收小班新生180名。 2.中大班不招生。 四、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202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幼儿户籍必须是在2024年1月1日后无变动的。 五、招生范围及条件 (一)划片区域范围。 渭河以北,经旧同启中学路至西一路以东,渭水华庭小区(不含渭水华庭)以东;上关坪以南,广电局家属楼与渭水天华小区幸福里分界线起,沿北环路幸福里路段,经中街路至渭河以西的县城区规划范围区域。包含的主要小区和居民家属楼有:渭水家园、国税局家属楼、地税家属楼、电力公司新家属楼、公路段家属楼、县乡站家属楼、自来水公司家属楼、城建局家属楼、法院家属楼、渭宝雅居、公安局家属楼、教委家属楼、司法局家属楼、种子公司家属楼、畜牧局家属楼、纸箱厂家属楼、商业街小区、农机厂家属楼、众智家园、颐榭园、庆坪路小区、平桥路小区、粮贸A栋、粮贸D栋、粮食局家属楼、粮管所家属楼、三角市场、建筑公司家属楼、万家福、五金公司家属楼、工商局家属楼、电影院家属楼、渭宝雅苑、百货公司家属楼、商业局家属楼、3号廉租房、广电局家属楼等(详见县城区幼儿园划片分区示意图)。 (二)报名条件。 A类:有房有户的适龄儿童。在片区内有常住户籍及固定住所(房产)或购买商品房的,且符合入园条件的适龄儿童,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固定住所居住证明。 B类:有房无户的适龄儿童。户籍不在片区范围内,但在片区内有固定住所(房产)或购买商品房的,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固定住所居住证明。 C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员工工作随从适龄儿童。在片区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子女,需提供家长工作调动(分配)文件、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我园按片区内儿童接收。 D类: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根据《司法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安机关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司办通〔2020〕32号)《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甘肃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规定的通知》(政联〔2012〕84号)《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规定的通知》(甘应急人事〔2019〕41号)《定西市教育系统支持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区学校建设及学生入学(园)工作实施细则》(定教计函〔2023〕1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对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子女由县教育局根据家长意愿统筹安排,接教育局通知后我园无条件接收。 E类:多子女家庭适龄儿童。多子女家庭中已有适龄儿童在我园就读的,为方便家长接送,经我园核实后视学位情况予以优先解决。 F类:对于个别特殊困难情况的学生(孤儿、家庭重大伤亡变故等),因监护人在我园片区,先由乡镇、村社出具证明,加盖公章并由教育局调查核实后按监护人的申请,接教育局通知后幼儿园无条件接收。 六、报名时间 1.网上录入信息时间:2024年7月10日至7月15日。 2.现场核验时间及地点:2024年7月16日上午8:30至11:30在渭源县幼儿园二楼大厅核验A、B、C类儿童材料,下午2:30至5:30在渭源县幼儿园二楼大厅核验D、E、F类儿童材料。 3.正式报到注册时间及地点:2024年8月24日,渭源县幼儿园二楼大厅。逾期不予补报。 七、网上报名事宜 1.网络报名网址:https://www.gscjc.cn/wybm/yey或扫描二维码(上图)。 2.幼儿园招生报名系统是一个电脑软件,在手机上使用可能会出现问题,建议广大适龄儿童家长在电脑上填报,相关事项见报名系统首页的说明,由于全县都使用同一个软件,或许会出现网络堵塞,建议错峰提交。 3.在规定时限内,点击“报名”,提交姓名、身份证号、选择报名学校等基本信息,并设置好个人登录密码,所有信息填写合适后点击“提交”完成注册。本县户籍在当地乡镇政府所在地经商、务工人员的子女初步注册选择学校时须选择“随机分配”,否则视为无效。 4.点击“用户登录”,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和密码,进入个人后台。修改补充完善个人信息(这是必须的步骤,否则学校不予审核)后点击“报名提交”。如若忘记密码,请联系报名学校管理员,如实说明情况和已经登记的身份证号等信息,待管理员审核后重置密码,用户利用重置后的密码登录后修改新密码,以保证个人信息安全。 5.网络系统预报名材料审核有两种状态,依次分别是“未通过”“初审通过”。家长在个人后台可查看本人资格审核状态,打印报名登记表,提交留言。若所报学校的资格状态显示“未通过”,用户可在其他学校报名尚未结束的条件下,通过个人信息页面,改报其他学校(前提条件为是否在片区)。若本人资格审核状态是“初审通过”,则可打印两张报名登记表(一张核验证件用,一张正式报名注册时交报名学校)。 6.流程:网络预报名→网络初审→打印报名登记表→提供报名材料到指定地点核验→工作人员复审材料→学校行政会议复审→网络终审后完成报名注册。 八、招生需提供的资料及注意事项 1.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 2.幼儿有效预防接种证(原件、复印件,有幼儿姓名的一页即可); 3.所需材料复印件规格均为A4纸; 4.所有幼儿开学时凭预防接种查验证明方可入园,请家长在8月20-24日到相关单位开具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5.户口簿请将户主页、幼儿页、父母页双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6.报名提供的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营业执照由学校统一到县不动产管理局、住建局、工商局查验; 7.报名时每位家长准备两个档案袋,一个装原件,一个装复印件。在档案袋相关位置写清楚幼儿姓名、联系电话及档案袋内所装材料目录。将所有材料用长尾夹夹好后装入档案袋,原件在审核完成后退回。材料装入顺序依次是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工作证明文件)、其他证明材料; 8.在核验证件时,发现证件与网上报名不符的,取消入园资格。 9.严禁在资格审查核验证件时提早排队。 10.在资格审查后,如果人数多于预计六个班的名额,则上报教育局统筹分流。 九、报名咨询电话 杨文晶15213968171 包霞英15393204468 王正科18215271889 王晶晶15213961168 监督电话:0932-4132977 十、特别说明 1.所有小班招收日托幼儿(早上8点20入园,下午4点50离园),在幼儿园吃三点一餐(早点、午餐、加点、午点),幼儿伙食费每天12元,按月收取,连续两天不到园实行退费制,退费在学期末进行。 2.关于收费:按照省级示范性幼儿园收费标准,保教费240元/月,共计1200元学期。 3.未尽事宜按照渭源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24年渭源县义务教育及学前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执行。 本简章解释权归渭源县幼儿园所有。
公告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4-07-08
更新时间:2024-07-09 15: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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