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转载
发布/更新时间:2024-07-19 10:48:59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统筹做好甘肃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工作,进一步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高质量发展,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准确理解和把握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内涵要义,聚焦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在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上下功夫,
努力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实施原则
1.坚持全面发展。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深入推进“五育”并举,坚持德育为先,提升智育水平,加强体育美育,落实劳动教育,打好发展基础。关注学生个性化、多样化的学习发展需求,注重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2.加强实施统筹。充分考虑地域、城乡和校际之间的差异,
因地制宜、因校制宜,统筹规划三类课程的实施,为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提供适合的学习内容,加强学段衔接,学科配合, 课内外学习有机融合。
3.强化课程整合。加强课程内容与学生经验的关联、融合与转化,突出学科思想方法和探究方式的学习,加强知行合一、
学思结合,倡导“做中学”“用中学”“创中学”,将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国家安全、生命安全与健康等重大主题有机融入课程,增强课程思想性。
4.注重改革创新。以改革创新激发教育发展动力,巩固课程改革、“双减”工作成效,不断增强学校办学活力,构建新型教学形态,优化教学空间布局,积极探索新技术背景下学习环境与方式的变革,努力办好有区域特色、有品质的义务教育。
(三)实施目标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学校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 年版),严格执行实施办法各项要求,
有效实施国家课程,规范开设地方课程,合理开发校本课程。进一步增强学校课程领导力,提高教研机构专业水平,全面提升课程品质,积极构建凸显素养导向、满足个性发展需求、具有地域特色的义务教育课程实施体系,促进我省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课程设置(一)课程类别
义务教育课程包括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类。以国家课程为主体,奠定共同基础;以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为拓展补充,兼顾差异。国家课程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开发、设置,所有学生必须按规定修习;地方课程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
划,确定开发主体,原则上在部分年级开设,一个年级最多开
设一门;校本课程作为地方课程的重要拓展和有益补充,由学校组织开发,由学生自主选择,鼓励开发运用多形态课程资源。
(二)科目设置
甘肃省义务教育课程实行九年一贯设置,按“六三”学制安排。学校须按照《甘肃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表》(附件1),开足开齐开好课程,着力完善课程体系、优化课程结构、
增进课程效能。国家课程设置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历史、地理、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
科技、体育与健康、艺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等,有关科目开设要求如下:历史、地理在初中阶段开设;小学阶段开设英语,起始年级为三年级,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可在一至二年级开设,以听说为主。初中阶段开设外语,可在英语、日语、俄语等语种中任选一种;科学在一至九年级开设(初中阶段分科开设物理、化学、生物学),初中阶段若选择开设科学,需统筹科学和地理中自然地理学习内容;信息科技在三至八年级独立开设;艺术在一至九年级开设,其中一至二年级包括唱游·音乐、造型·美术;三至七年级以音乐、美术为主,融入舞蹈、
戏剧(含戏曲)、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相关内容;八至九年级包括音乐、美术、舞蹈、戏剧(含戏曲)、影视(含数字
媒体艺术)等,学生至少选择两项学习。构建以艺术课程为主体的美育一体化课程体系;劳动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由学校按照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课程标准、指导纲要等文件要求开设;书法在三至六年级语文中开设,每周1课时;劳动在一至九年级开设,每周1课时。综合实践活动在一至九年级开设,侧重跨学科研究性学习和社会实践,每周1课时,可统筹集中安排,也可分散安排;班团队活动在一至九年级开展,每周不少于1课时,内容由学校安排。
地方课程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划设置。注重增强与国家课程的有效配合,充分挖掘甘肃自然、社会、人文、科技等资源,构建主题内容、呈现形式和实施方式等各具特色的课程,发挥独特育人价值。
校本课程由学校按规定开发设置。面向全体学生,关注个体差异,开发丰富多样、可供选择的课程,因材施教,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求。增强学校办学特色,避免内容和形式单一。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专题教育、读本等根据国务院
教育行政部门的具体政策执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含生命教育、青春期性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预防艾滋病教育、毒品预防教育、安全应急教育等)、生态文明教育(含垃圾分类、环境保护、节约资源等)、国防教育、国家安全教育、廉洁教育、人口教育、法治教育等专题教育已融合到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等相关课程教材中,以渗透为主,原则上不独立设课。
(三)教学时间
每学年共39周。一至八年级新授课时间35周,复习考试时间2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九年级新授课时间33周,第一学期复习考试时间1周,第二学期毕业复习考试时间3周,
学校机动时间2周。学校机动时间可用于集中安排劳动、科技文体活动等。要合理安排学校作息时间,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不早于8:20,初中不早于8:00。一至二年级每周26课时,三至六年级每周30课时,七至九年级每周34课时,九年新授课总课时数为9522。小学每课时按40分钟计算,初中每课时按45分钟计算。学校在确保各年级周课时总时长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课程性质、课型特点和教学需要开展“长短课”。各地各校要有效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创造条件开展体育锻炼、艺术活动、科学探究、班团队活动、劳动与社会实践等,发展学生特长。
三、主要任务(一)加强三类课程管理
1.严格落实国家课程。落实国家课程主体地位,严格执行
零起点教学,加强学段衔接,严禁增减国家课程科目和课时,做到应教尽教,不追赶进度、不超越难度。严禁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取代国家课程。
2.规范开设地方课程。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义务教育培养目标,把握地方课程的功能定位,在充分调研资源优势、全面了解学生发展需求的基础上,进行科学设计和专业论证,组织研制地方课程规划和纲要,明确地方课程门类数量、年级或学段分布等。地方课程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建立定期编修制度。
3.合理开发校本课程。学校要建立健全教师、社会专业人士及家长等多方参与的校本课程开发机制,设立由学校领导、教师、学生代表、教研员、校外专家等人员组成的课程审定专门机构,自主审定校本课程内容,形成校本课程纲要。校本课程育人目标须与国家课程、地方课程贯通一致,内容上与国家课程、地方课程避免交叉重复。
4.加强课程教材管理。坚持“凡设必审”“凡用必审”的原则,地方课程教材须经省级教材专家工作委员会审定方可使用。校本课程原则上不编写教材,倡导以实践活动手册、学习
资源包、活页、汇编等形式呈现。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引进境外课程、不得使用境外教材。
(二)科学规划课程实施
1.加强课程实施指导。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划课程实施安排、资源建设与利用等,指导督促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落实相关要求。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三类课程实施的组织领导和检查指导,为课程实施提供必要保障条件。要强化课程管理,指导和督促学校落实国家课程规定,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课程;指导和督促学校落实地方课程要求,依据地方课程规划纲要,按规定要求开设地方课程;指导学校开发建设校本课程,明确校本课程的目标、内容、结构、实施与评价要求,严把政治观、科学观,确保课程的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要针对课程改革的困难与问题,明确工作重点任务,设立专题研究项目,增强课程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2.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学校是课程实施的责任主体,要依据我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立足本校办学理念,分析资源条件,制订学校课程实施方案。要注重课程整体规划,在小学一年级第一学期安排必要的入学适应教育,适当利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时组织开展入学适应活动,对学生学习、生活和交往进行指导。鼓励将小学一至二年级道德
与法治、劳动、综合实践活动,以及班队活动、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等相关内容整合实施。做好各门课程跨学科主题学习与综合实践活动安排,统筹校内外教育教学资源,将理念、原则要求转化为具体育人实践活动,为学生全面发展和核心素养发展赋值增能。要健全课程建设与实施机制,制定相关考核、奖惩等措施,不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课程实施能力。
(三)持续深化教学改革
1.坚持素养导向。要围绕“为什么教”和“为谁教”,深刻理解课程育人价值,转变育人方式,落实育人为本理念。准确把握课程要培养的学生核心素养,明确教学内容和教学活动的学业质量要求,培养学生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设定教学目标,改革教学过程和教学方法,把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到具体教育教学活动中。强化课后服务研究,统筹课内外学习安排,丰富课后服务供给,促进课后服务多样化发展,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2.强化学科实践。注重“做中学”,引导学生参与学科探究活动,经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建构知识、运用知识的过程,体会学科思想方法。加强知识学习与学生经验、现实生活、社会实践之间的联系,注重真实问题情境的创设,增强学生认
识真实世界、解决真实问题的能力。强化实验教学研究,探索实验教学方式和学生实验操作能力评价的创新,注重学生实践操作、情境体验和探索求知,培育学生创新精神、科学素养和意志品质。
3.推进综合学习。整体理解与把握学习目标,注重知识学习与价值教育有机融合,发挥每一个教学活动的综合育人价值。探索大单元教学,积极开展主题化、项目式学习等综合性
教学活动,促进学生举一反三、融会贯通,加强知识间的内在关联,促进知识结构化。强化跨学科主题学习研究,加强综合课程建设,完善综合课程科目设置,增强课程的综合性和实践性,充分发挥课程协同育人功能,原则上各门课程用不少于10%的课时设计跨学科主题学习。
4.落实因材施教。创设以学习者为中心的学习环境,凸显学生的学习主体地位,开展差异化教学,加强个性指导,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引导学生明确目标、自主规划与自我提升,提高自主、合作和探究学习能力,形成良好的思维习惯。发挥新技术优势,探索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服务精准教学和个性化学习。强化学段衔接研究,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尊重个体差异,开展针对性的教育衔接活动,提升课程科学性和系统性。
5.加快教育数字化转型。推进数字化战略行动助推教育现代化实验区建设,全面落实基础教育数字化战略,以数字化促进课程教学提质扩容。重视提升师生数字素养,全面改善数字化教学条件,着力营造泛在化学习环境。积极探索互联网+
教育新模式,主动开展同步课堂、专递课堂、智慧课堂、智慧作业、网络教研等课程教学数字化技术多场景应用,发挥大数据分析在课程教学管理、课堂教学质量、学生学习情况诊断等方面的作用,推进数字化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创新课堂教学方式、拓展课堂教学边界,提升教学水平。
(四)持续强化专业支持
1.加强教师培训。明确培训职责,建立健全培训工作体系,深刻领会课程改革顶层设计意图,着力加强对课程整体育人、核心素养、学业质量标准、综合课程实施及课程实施监测等重难点的培训,分阶段、分专题、分层次实施,实现校长、教师及教科研人员、教育行政人员全覆盖,助推新课标落地实施,帮助一线教师将课标理念转化为教学实践,解决教师在课程实施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学校要组织教师参与各级各类课程、教材、教学、考试与监测评价培训,定期开展校本研修。
2.强化教研专业引领。加强和改进教研工作,建立健全教研工作体系,明晰教研工作定位,强化教研的专业支撑作用,发挥各级教科研部门、高等师范学校、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等机构的引领作用,围绕课程方案、课程标准的转化落地等问题,加强政策理论研究,深入学校、课堂开展实践性研究,指导学校课程建设,实施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学,形成在课程目标引领下的研、备、教、学、评一体化的教学格局。积极利用多种技术和手段,丰富教研活动的途径和方式,注重提供个别化指导服务。加强对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的教研支持力度,
增强教研供给的全面性与均衡性。
3.丰富课程资源。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建立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基地,全面增强育人功能。强化中小学优质教育资源建设,推广应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完善省级智慧教育平台建设,扩大优质课程资源覆盖面。
(五)系统推进评价改革
1.更新教育评价观念。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和学校发展观,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优化学校教育质量评价,坚决克服重智育轻德育、重分数轻素养等片面办学行为,切实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倾向。强化素养导向,注重对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的考查,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倡导评价促进学习的理念,注重提高学生自我评价、自我反思的能力,引导学生合理运用评价结果改进学习。培养教师教育
评价能力,严格遵守评价的伦理规范,在评价内容、评价方式和评价结果呈现及运用上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自尊心。
2.创新评价方式方法。注重对学习过程的观察、记录与分析,倡导基于证据的评价。关注学生真实发生的进步,积极探索增值评价。加强对话交流,增强评价双方自我总结、反思、改进的意识和能力,倡导协商式评价。注重动手操作、作品展示、口头报告等多种方式的综合运用,关注典型行为表现,推进表现性评价。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创新评价工具,积极探索教育评价数字化改革。
3.提升考试评价质量。全面推进基于核心素养的考试评价,强化考试评价与课程标准、教学的一致性,促进“教—学
—评”有机衔接。增强日常考试评价的育人意识,注重伴随教学过程开展评价,捕捉学生有价值的表现,因时因事因人选择评价方式和手段,增强评价的适宜性、有效性。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增强针对性,丰富类型,合理安排难度,有效减轻学生
过重学业负担。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大幅压减考试次数,合理控制考试难度,淡化横向比较。深化普通高中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省级统一命题,提高应用性、探究性和综合性试题的比例,深入开展学业水平考试质量评估,充分发挥考试命题对教学改革的正向引导作用。
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实施新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育人功能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统筹协调机制,组建义务教育课程实施领导小组与督导组,做好课程、师资、经费、培训、教学、管理、资源建设等配套工作,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加强机制创新,指导、发动各地和学校深化育人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改革,更新教育理念,转变育人方式,坚决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切实提高育人水平。学校课程实施方案须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作为对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督导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实施监测。
做好课程实施监测工作,课程实施监测涵盖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主要包括课程开设情况、课程标准落实情况、教材使用情况、课程改革推进情况,重点是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教育要求,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情况。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专业机构开展省级课程实施监测,并协助完成国家级课程实施监测相关工作。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完成国家级和省级课程实施监测相关工作。
(三)加强督导检查。
结合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等工作,统筹开展对各地实施义务教育课程、保障情况、学校课程开设和教材使用情况的督导检查,把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作为评价课程实施质量的重要
参考指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及学校要充分运用监测和督导结果,全面分析义务教育质量状况,总结积累经验,强化问题整改,不断改进提高。要加强对课程实施的常规检查与指导,确保课程实施质量。
(四)加强宣传引导。
各地各校要为课程实施营造良好环境,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课程改革的支持。同时,要健全激励机制,激发广大教育工作者积极投身课程改革,及时挖掘先进典型、总结推广经验,踊跃参与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课程与教学管理示范基地创建、精品课程培育等工作,推动涌现更多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创新义务教育课程实施的典型范例。
附件:
1.甘肃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表
2.甘肃省小学课程安排示例
3.甘肃省初中课程安排示例